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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青阳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11-16 10:08】  【来源:县法宣办】  【阅读次数:402次】  【 关 闭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乡投集团: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现将《2023年青阳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县法宣办(县司法局)邮箱。(联系人:胡婷 唐颖;电话:2570505,邮箱:qyxf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安排

   中共青阳县委宣传部                                                                          青阳县司法局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月15日

 

 


2023年青阳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全县“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经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建设“九华圣境 灵秀青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各乡镇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活动安排

12月1日至12月7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安排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深入开展“法律九进”。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自行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开展宪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安排见附件(牵头单位:县法宣办)

(二)组织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法宣办、县司法局)

(三)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暨法治副校长培训班。(牵头单位:县法宣办、县司法局)

(四)以“宪法护‘三农’法治助振兴”为主题开展宪法宣传进村居活动。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宣讲宪法,开展法治文艺进村巡演活动。(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

(五)组织开展以“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六)开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集中宣传,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率,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信任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七)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中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宣传栏、户外大屏等,集中开展宪法社会面宣传活动。重点推动今年命名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阳县禁毒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法宣办、县禁毒办、县教体局)

(八)广泛开展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宪法宣传格局,切实提高宪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期间,举办法治农民画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在机关办公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悬挂宪法宣传横幅,营造宪法宣传浓厚氛围。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三)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附件

 

“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安排

 

一、活动地点

县亿达广场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三、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四、参加单位

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国动办、县科技经信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

五、活动要求

(一)准备活动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职能,准备相关宣传材料,突出宣传的针对性。

(二)各单位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桌椅由县法宣办统一安排。各单位自备席卡、宣传资料(展板)等,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设好法律咨询服务台,台前悬挂横幅(自行制作),内容为“××(单位)法律咨询服务台”。

(三)参加活动人员要服从现场统一安排,自觉维护好活动秩序,保证活动有序开展。有制式服装的单位着制服。

(四)请县融媒体中心届时安排记者现场开展活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