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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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助推高质量立法工作
【编辑日期:2024-01-05 10:48】  【来源:合法性审查股】  【阅读次数:370次】  【 关 闭 】
 


自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青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省人大立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立法参与权,在立法项目征集、草案征求意见等各个方面,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一是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有法律素养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的工作机构。印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征询收集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百姓,可以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的作用,将各司法所所长吸纳为成员,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让立法联系点“聚集民智”,使参与者更多、参与面更宽、参与形式更丰富,让立法体现更多“群众智慧”。

二是畅通“两个渠道”。一方面畅通线上渠道。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与各部门、各单位等保持实时互动,及时将立法动态、信息以及群众立法意见上传下达。另一方面畅通线下渠道。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立法宣传调研、立法座谈等活动,在推进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的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立法项目征集、计划编制、法规草案意见征集等工作,加深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认识,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为法律法规的顺畅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三个结合”。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学习宣传相结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立法联络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将立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助推器”,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以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智囊团作用,通过召开专家及行业代表意见征询会等,汇集实践性、专业性、可行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把立法联系点工作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认真按照省、市有关立法调研活动的安排和立法项目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先后与相关部门、乡镇开展座谈,特别是在多部法律草案的起草上,从立法为民的角度和法律的适用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为地方立法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