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各直属部门,驻青各单位:
今年是“ 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中期评估之年,国家、省、市、县将对各地开展评估验收。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根据《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的通知》(池法宣办〔2023〕9号)要求,县法宣办编制了《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请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指导标准,做好评估相关工作。
一、自查整改。对照评估指导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全面补缺补差。自查工作要在7月21日前完成,并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法宣办。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二、报送材料。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评估指导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台账资料,于7月30日前自行完成,以备市、县评估验收。
联系人:胡婷 唐颖,联系电话:2570505,电子邮箱: qyxfxb@163.com)。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责任单位 |
评估 方式 |
一、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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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8分) |
(1)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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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委网信办、县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通知、总结、信息、 图片等相关材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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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县委党校教学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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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党校等提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记录、会议纪要、活动信息等,县委党校提供年度课程表、培训教案、参训人员相关数据,相关通知、总结、信息、图片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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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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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教体局、县属学校提供思政课教学计划、图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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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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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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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宣传部和宪法“七进”活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提供部署通知、活动总结、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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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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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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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普法成员单位提供通知文件、图文信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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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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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8分) |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制度安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组织开展集中学法。(3分) |
各乡(镇),各普法成员单位提供党委(党组)的学法用法制度、会议纪要、学习记录、学习计划,党委(党组)书记法治课件(讲稿)、活动信息等材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讲法治课至少1次。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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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学习宪法,学习民法典和国家机构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2分) |
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及相关普法成员单位提供基层党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重要法规的通知、记录、图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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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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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1分) |
各乡(镇)、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普法成单位按职责分工提供通知、总结、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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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1分) |
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提供相关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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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分) |
各乡(镇)、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人民法院、县直机关工委等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信息图片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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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11分) |
(1)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构建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1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和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情况说明等材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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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2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等单位提供相关部署文件、活动通知、信息图片等材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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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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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法宣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活动通知、信息图片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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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并配备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2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提供中小学“ 法治副校长”名单,履职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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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5年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至少1次法治相关内容培训(已完成情况)。(1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提供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名册,培训相关材料、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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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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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教体局提供相关活动通知、信息图片、数据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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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本实现建成1个以上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1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提供相关活动通知、信息图片、数据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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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5分) |
(1)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2分) |
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记录、通知、总 结、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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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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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1分) |
各乡(镇)、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学习记录、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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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1分) |
各乡(镇)、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等单位提供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三八妇女维权周以及新产业、 新业态从业人员普法宣传活动的图文资料通知、总结、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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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1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提供法治培训学习记录、考试试卷、通知、活动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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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实践养成(2分) |
从遵守交通规则、履行消防责任、培养安全意识和垃圾分类习惯、纸质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培养公民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养 |
各乡(镇)、县文明办、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人民团体根据职责分工提供相关通知、信息、图片等资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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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制度保障(1分) |
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制度。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1分) |
各乡(镇),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以及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提供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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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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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8分) |
(1)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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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自规局等提供相关数据、图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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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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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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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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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着力提升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提高使用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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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等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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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提供法治文化产品。(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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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以及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单位等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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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文化产品有效供给(3分) |
(1)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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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新闻传媒中心、县法宣办、县司法局以及有关法宣成员单位提供截图照片等材料。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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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和全省、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1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提供相关通知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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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因地制宜打造种类齐全、富有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产品。(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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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提供相关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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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5分) |
(1)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节点应当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以及有关法宣成员单位提供部署文件、活动信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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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定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1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团县委、县卫健委、县科技经信局等单位提供部署文件、活动信息、总结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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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村(社区)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开展1次以上。(2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旅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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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
1.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9分) |
(1)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我省要求2025年有6名)(2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23年一半以上的行政村、2025年所有的行政村至少有1户示范户(0.5分);落实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建设任务要求,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1分)。 |
各乡(镇)、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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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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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0.5分);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0.5分);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0.5分)。 |
各乡(镇)、县教体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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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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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依法治企。建立健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1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0.5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0.5分)。 |
各乡(镇)、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县司法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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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行业依法治理(4分) |
(1)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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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民政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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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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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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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0.5分)。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0.5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1分)。 |
各乡(镇)、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等。 |
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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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3分) |
(1)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1分)。 |
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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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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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乡(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2分)。 |
各乡(镇)、县委政法委以及有关县法宣成员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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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普法针对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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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4分) |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2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以及法宣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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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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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1分)。 |
各乡(镇)、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等单位提供相关通知、总结、信息、图片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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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1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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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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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执法司法中加强普法。贯彻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针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1分)。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1分)。 |
各乡(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和县各执法单位提供实施普法部署文件、信息图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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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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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法律服务中加强普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为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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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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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案释法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1分)。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形式释法说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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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以及县各执法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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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大公益普法力度 (4分) |
(1)媒体、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设立法治宣传栏(节)目、开办法治宣传频道(1分)。综合性报刊要适时刊登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县级融媒体中心适时发布普法内容。要确保公益普法宣传版面比重(0.5分)。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公益普法节目制作播出力度(0.5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法宣办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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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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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遍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1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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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场所及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运用公共视听载体适时刊播普法内容(1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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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2分) |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1分)。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每个乡(镇)建立一支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并有效运转(1分)。 |
各乡(镇)、县民政局、县法宣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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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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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1分) |
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等情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1分)。 |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法宣办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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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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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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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2分) |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等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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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提供领导批示、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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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网络检索 实地核查 |
2.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制定情况(1分) |
党委、政府印发、转发“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通过“八五”普法决议等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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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提供规划文本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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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工作机制(2分) |
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1分)。 |
各乡(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宣办提供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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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证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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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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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直各单位提供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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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情况(1分) |
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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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委考核办、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宣办、县文明办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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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情况(3分) |
(1)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人员配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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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提供普法人员名单、成立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文件及开展相关活动图片、相关数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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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已完成情况)(1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提供培训通知、信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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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1分)。 |
各乡(镇)、县法宣办、县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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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情(1分) |
县本级“八五”普法以来各年度普法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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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财政局提供相关材料。 |
备注:指标排序依据国家和省“八五”规划逻辑顺序,内容对标各地各部门落实“八五”普法重点任务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民普法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不包含体现普法工作成效的正面、负面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