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少量种植 复种也将被判刑
【编辑日期:2023-06-06 10:30】 【来源: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858次】 【 关 闭 】
案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温馨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不得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阳台屋顶,以及自家家庭场所等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已播种的主动弃种弃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