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青阳县守法普法工作质效,县法宣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守法普法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九华圣境 灵秀青阳”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出台《青阳县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全县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围绕青阳地域法治文化、部门法治文化等主题,梳理青阳法治文化基础,出台实施《青阳县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法宣办
完成时限:7月前
(二)“与法同行 法治家庭”创建行动
创建目标:参与全市“与法同行 法治家庭”创建行动,全年至少评选出6个法治模范家庭。
活动范围:凡生活在本县,符合“六守六无”(守诚无失信、守法无案件、守规无事故、守约无陋俗、守德无纷争、守廉无贪腐)标准的家庭均可参加。
活动安排: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六守六无”标准,法治模范家庭创建评分细则(见附件1),并按照年度创建计划,实施层层推选、审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法治模范家庭。开展“法治家庭”培育活动:
(1)实施“党员家庭带头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法治家庭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县村(社区)党员家庭中开展“党员学法全村(社区)懂法,一人学法全家守法”活动,促进全县法治家庭创建活动。
(2)实施“法治联络员进家庭”活动。组织全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依托县直部门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送法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把法律知识源源不断地“浇灌”进千家万户。
(3)最赞“法治模范家庭”推荐行动
根据评选办法,相关单位在每季度(除第一季度外)的第二个月(具体为5月、8月、11月)5日前,向县法宣办报送本季度法治模范家庭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具体安排见附件3。
最赞“法治模范家庭”候选家庭需报送800字以内网上事迹展播材料;100字左右精简材料、全家福照片1张、工作图片2-3张。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平安办、县法宣办、县妇联、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全年
(三)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开展“以案释法”微宣讲活动,各执法、司法单位按照任务表,每季度向青阳县融媒体中心提供一个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短视频、动漫等形式表现。适时在青阳县融媒体中心播放,并在新媒体互动传播,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热情,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县法宣办将各单位报送的优秀作品推荐到市法宣办,参加全市优秀典型案例评选。
牵头单位:县执法、司法单位(见附件4)、县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2.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拓展第二课堂,丰富法治实践。根据团市委、市教体局制定青少年普法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情景剧、短视频录制、播放,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主动性。
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法律九进”延伸行动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每年的6月定为“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常态化组织机关单位开展“联系点共建送法进社区”、“街头法治问卷调查”、“入户走访送法进家庭”、“乡村振兴建设送法进村居”系列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推进法治电影下乡、法治戏剧进校园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农水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及驻青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守法普法提升行动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的有效路径,也是我县“八五”普法打造的重要品牌,更是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各乡镇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头戏”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打造亮点。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地域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力争通过实施五项行动,使法律触角延伸到底,法律服务覆盖到边,推动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参与意识,创造性地推动五项行动在本地的具体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将守法普法提升行动纳入政府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县法宣办采取“季报制”并以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活动策划和宣传报道,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法治家庭建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努力扩大影响,增进社会共识。要结合实际,以村(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主体,层层发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在发动方式、引导路径、创建环节、宣传载体上加大探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和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的关切,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形成强大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法宣办,日常活动信息随时报。报送邮箱:406785347@qq.com,联系电话:2570505。
附件:1.池州市法治模范家庭创建评分细则
2.池州市法治模范家庭推荐申报表
3.青阳县法治模范家庭推荐安排表
4.“以案释法”微宣讲安排表
附件1
池州市法治模范家庭创建评分细则
项目 |
评 选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遵纪 守法 (15分)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
10分 |
有违规违纪行为扣4分;有行政记过扣4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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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平等,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文明举止得体。 |
5分 |
国家、集体观念淡薄扣3分;举止不端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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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和睦 (15分) |
1、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 |
7分 |
不赡养家庭老人扣4分;婆媳关系不和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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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成员之间感情融洽、和睦相处、关系和谐无暴力。 |
8分 |
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扣4分;夫妻之间经常吵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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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维权 (12分) |
1.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表达诉求,不无理取闹,不煽动串联,不违法上访。 |
6分 |
有无理取闹、串联上访的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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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6分 |
不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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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 和谐 (13分) |
1、邻里之间团结友爱、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能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形成良好的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 |
7分 |
与邻里关系紧张扣3分;见难不帮扣2分;与邻里吵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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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护公共卫生,自觉保持好家庭周边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
6分 |
乱丢乱扔扣3分;对破坏公共卫生行为视而不见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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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 科学 (13分) |
1、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崇尚和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禁止黄、赌、毒。 |
7分 |
重视不够扣3分;有迷信行为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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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池州市法治模范家庭推荐申报表
家庭代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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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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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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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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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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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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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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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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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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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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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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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简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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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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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青阳县法治模范家庭推荐安排表
序号 |
推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5月5日前 |
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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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5日前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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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月5日前 |
县平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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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月5日前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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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月5日前 |
县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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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月5日前 |
县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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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以案释法”微宣讲安排表
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3月 |
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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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月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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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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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月 |
县农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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