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为农村低收入人群撑起
“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3-08-01 09:32】 【来源: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475次】 【 关 闭 】
一是落实分类资助参保。对特困、低保、脱贫不稳定监测人口等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2023年度资助困难参保人员16322人,资助金额519.33万元。较2022年度相比增加264.01万元。
二是困难人员信息动态管理。与县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困难人员共享机制,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1-7月份,对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推送97名特困人员、270名低保对象、181名监测对象,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精准标识,确保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政策。
三是困难人员应救尽救。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医疗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线上线下对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六类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医保系统困难人员属性标识的在救治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线下对当年度认定的困难人员年度内身份认定前的费用实行依申请救助,确保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二是困难人员信息动态管理。与县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困难人员共享机制,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1-7月份,对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推送97名特困人员、270名低保对象、181名监测对象,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精准标识,确保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政策。
三是困难人员应救尽救。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医疗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线上线下对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六类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医保系统困难人员属性标识的在救治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线下对当年度认定的困难人员年度内身份认定前的费用实行依申请救助,确保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2023年1-7月份,城乡医疗救助22355人次,落实救助资金680万元,通过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有效防范困难人员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