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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阳县十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13:25】  【来源:无】  【阅读次数:989次】  【 关 闭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十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青阳县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3年青阳县就业促进行动,根据《池州市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制定《青阳县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力争全县7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绩效评价6个社区达优秀等次以上。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有就业需求的社区居民,促进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不同居民多样化就业需求。

(二)全年组织招聘会90场,服务企业不少于600户次,达成意向数不少于800人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和七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搭建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三)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74个,组织110名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未就业青年等,到企业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42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就业。

(五)扎实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700人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55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490人。帮助缓解农民工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6000元/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县财政列支。

(二)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间,对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100元给予补助;同时给予见习单位每人200元标准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见习单位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扣除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后净得工资),按季度向县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59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梳理就业政策,创建就业政策库,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等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主流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政策服务信息,加大就业促进工程宣传力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分析、实时感知需求,有针对性的推送符合其需求的有效政策信息,促进就业政策服务更主动、更精准、更便民、更可及,推进政策落地生效。

(二)优化目标绩效管理。县人社局要进一步量化就业促进行动各类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压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就业促进工程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将就业促进行动进展、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及就业资金支出等情况,通过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夯实资金使用管理基础台账。定期开展自查抽查、交叉检查,排查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风险隐患,规范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青阳2023年“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 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8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40人;评定青阳县原生态美食名菜(名小吃)8道、名厨6 名、名店8家;开发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不少于 2 项;认定县级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 1 家,推出县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1 条,特色美食村 1个;推动建设1条本地特色美食街区。

二、工作措施 

(一)推广宣传青阳美食文化。主推九华黄精健康素食、陵阳一品锅、九华山野珍品、青阳特色小吃等系列产品,全方位展示九华素宴、 九华黄精宴等特色宴席。 推选第二届青阳县原生态美食名菜 8 道、名厨6名、名店8家。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旅游节、美食交流活动,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有机衔接,利用景区、酒店等线下场所及微信、抖音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青阳原生态美食,形成乡镇有名品、名店有名菜、处处有名食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美食制作技能培训。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徽菜师傅培训项目。积极创建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推动行业协会、职业学校及餐饮企业围绕我县原生态美食的选材、加工、烹饪等过程及菜品“色、香、味”,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对具有代表性的青阳名菜(名小吃),建立专项职业 能力考核规范。引导餐饮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对在省、市名厨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及业内公认、技能高超且在技能传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美食名厨,允许破格晋升技能等级,并推荐申报省级“徽菜名厨”。

(三)优化徽厨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原生态美食师傅创业培训项目,适时举办青阳原生态美食师傅专场招聘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新建、改(扩)建或共

建一批青阳原生态美食师傅创业街区,打造“有名气、接地气、

能圈粉”的青阳原生态美食打卡地、商业圈。同时,加大对街

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

孵化培育服务。加大青阳县原生态美食连锁店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快青阳县原生态美食菜品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就餐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新模式,促进全县餐饮产业整体升级。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培训资金保障。对参加青阳县原生态美食制作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 1200元/人培训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 800 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厨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 5000元/人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职业学校、行业协会开发或参与开发青阳原生态美食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中列支。

(二)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根据青阳县原生态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重点就业群体创办的原生态美食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按规定发放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青阳品牌培育。组织开展青阳县“原生态美食名厨”评选认定活动,对于认定为县“原生态美食名厨”的,给予每人 5000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徽菜名厨”的,当地财政配套给予 1 万元奖励;对于被认定为县级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 7 万元经费补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开展青阳原生态美食制作技能培训,培养青阳原生态美食名厨。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8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40人;评定青阳县原生态美食名菜(名小吃)8道、名厨6名、名店8家;开发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不少于 2 项;认定县级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 1 家

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按职责分工

2

推出县级特色

美食旅游线

路,打造县级

特色美食村。

 

推出县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1 条,特色美食村 1个,推动建设1条本地特色美食街区。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按职责分工

青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2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助餐服务供给,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城市3个,农村17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辟独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设立相对独立出入口和助餐区域。结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助餐服务圈。

(二)扩大服务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有爱心、有资质、有信誉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发展“物业+老年助餐”服务,发挥物业服务自身优势,开展助餐服务。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完善助餐模式。农村地区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符合本地特色的助餐模式,形成亮点推广。利用“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模式,积极打造由党员、爱心人士等组成的助餐队伍。不断优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在满足助餐功能的同时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利用非就餐时间拓展服务内容,开展老年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老年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

(四)推进运营规范。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建设与使用,提升助餐结算收银设备使用率以及补助资金发放进度。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优质化、便利化。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面向社会开放,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市级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评比一批老年助餐服务品牌,授予“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单位(企业)”,当年被评为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单位(企业)的,由市级财政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以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等项目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取消运营资格。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应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省级将予以一定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县承担。老年人助餐补助、运营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自行统筹解决。市级财政继续为建成并运营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购买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保障老人用餐安全,降低运营风险。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青阳县健康口腔行动 2023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8%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积极创建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增牙椅、口腔类医疗机构的建设等。

(二)实施定向培养。积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并开展考核调度,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健康口腔行动任务分解表

省重点任

州市重点任务

青阳县重点任务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前,健康口腔进校园动基本覆盖;年底前,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4月底前,健康口腔园活动基本覆盖;10月底前,儿童口腔   18%的适龄儿童;推动各地积极创建口腔康教育示范学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 ”“服务百姓健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健康口腔四进主题宣传活动

 

依托青阳县人民医院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社区 1 家

 

 

 

 

 

 

3

 

 

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口腔科医院、三级医院口对口帮扶机制

 

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单 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设置率100%,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

 

 

 

 

 

4

推进口腔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省口腔医院新院区、合肥市口腔医院滨湖新院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开诊;新增10个市、4个县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各市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推动民营口腔专科院正式运营,启动口腔专科医院建设;10月底前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牙椅总数较上一年 5%

 

 

 

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1 张

 

省重点任

州市重点任务

青阳县重点任务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皖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 人,医护比达到 1:1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 人,医护比达到1:1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 1:1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培训市县口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健康口腔行动培计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8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

 

 

9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10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市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地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青阳县安心托幼行动 2023 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新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县新增托位300个。普惠园覆盖率达95%以上,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0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接续解决好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坚持普惠优先,支持社区、用人

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2.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园均需开设托班。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均需报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卫健部门备案。秋季学期全县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3.规范幼儿园普惠性托育认定。按照《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分标准》(评估分数不低于800分),且实际运营满1年的幼儿园,开展普惠托位认定工作。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县第五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300个。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2.落实民办普惠园奖补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 400 元/生•年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 300 元/生•年标准予以补贴。持续开展无证园治理工作,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三)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织学前教育专家指导组成员,通过调研、督查、指导、开展专题讲座、答疑解惑等形式,指导各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认真开展整县帮扶工作。按照市教体局统一部署,组织优质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县域城乡学前教育协同发展。

3.开展市一类园评估认定工作。对照《池州市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开展市一类园创建工作,通过以评促提升,持续发挥省、市一类园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有序推进暑期托管服务

坚持 “公益普惠,家长自愿”的原则,鼓励各幼儿园在调研家长需求的基础上,“一园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暑期托管服务要立足幼儿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安排每日活动,以游戏化课程为主,整合资源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与生活活动,解决暑期家长“带娃难”。

(五)多举措开展安心托幼宣传 

1.政策宣讲全覆盖。组织各幼儿园通过班级家长会、微

信群,将安心托幼惠民政策向幼儿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扩大 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2.线上线下全推进。4月、9月设定为全县安心托幼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组织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户外显示屏等,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重视活动宣传,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和活动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 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

(二)规范收费管理。按照《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上限标准,坚决遏制幼儿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 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点任务

任单位

 

 

 

1

新建成 1 个性托育服务机构。

卫健委牵头,教体局、发改委、县财政局、局、住建局按职分工负责

 

2

不少于 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体局牵头,卫健委配合

 

3

2023 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

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教体局牵头,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托幼体化幼儿园的普惠托位认定。

 

体局牵头,卫健委配合

 

5

 

序推进暑期托管服务。

 

教体局牵头,相关幼儿园实施

 

6

类园认定工作

 

体局负责,相关幼儿园实施

 

7

 

学前教育整县帮扶工作。

教体局牵头相关幼儿园实施

 

8

累计拨付不少于347万元的生

均公用经费和延时服务补贴

 

教体局牵头相关幼儿园实施


青阳县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50个以上,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2个以上,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1个以上;新建城市健身步道2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以上;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 5000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5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实施健身设施全覆盖行动

1.摸清底数。启动对小区(行政村)体育设施配建情况再排查再摸底工作,建立详实台账,做到底数全盘掌握。录入省智慧平台。

2.分类推进。能建而未建的小区和行政村全部配建到位,不能建的小区,应共建共享到位;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到位;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3.建管并重。落实《池州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试行)》,乡镇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小区及行政村明确管理人员、并公示联系方式。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小区及行政村的体育设施维护补助。县、乡镇两级主管部门将健身设施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年度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

(二)实施城市步道建设行动

4.纳入规划。出台城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各乡镇将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5.规范建设。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县教体、自规、住建等部门依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城市步道规范建设。

6.可视化推进。以地图标注方式细化步道年度建设任务;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三)实施资源整合利用行动

7.利用好闲置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建设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1个,1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8.开放好学校设施。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

(四)实施群众健身普及行动

9.做好健身指导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三大球”、“三小球”、游泳、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大讲堂活动,教会群众 1—2 项运动技能。全年举办培训活动20场以上。

10.丰富赛事活动。办好县乡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乡三级联赛;在全民健身“一多品上发力,鼓励群众周末和早晚健身;同时依托我县地域人文特色和体育资源,积极打造池州青阳徒步大会、朱备登山越野赛、庙前登山节和杜村山地自行车赛等特色赛事品牌,引进1个以上国家级赛事。全年举办赛事活动20场以上。

(五)实施快乐健身宣传行动

11.市县(区)联动宣传。通过县融媒体平台、健身设施现场、体育赛事、健身指导进社区等平台和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讲好了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12.省级平台展示。报送高质量的图文、动漫、短视频的等体育信息,在安徽综艺·体育频道等融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本县全民健身风采。

13.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快乐健身行动中有益经验,在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管理及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步道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积极向省市民生办推送典型材料,每月报送有质量的体育信息不少2篇,形式内容不限。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投入到位谋划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完成县城“五个一”和乡镇“三个一”体育设施建设。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强省资金及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等重点用于或支持快乐健身项目,不足部分由县一般公共财政兜底保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场地供给到位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本县年度供地计划。向公园、公共广场、闲置资源等“要地”,添置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器材;向已建好的居民小区、公共广场等区域管理单位“借地”,在群众日常聚集较多的地方增设健身场地设施。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政策落实到位出台贯彻《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措施,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企业主体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2023年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

时间

责任单位

1

完成50个小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的配建、维修、补建

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拟定快乐健身方案

3.录入省体育智慧平台

2月底

2月底

3月

教体局牵头, 规局建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建体育设,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4.建立联合审查督查机制

3月底

建局牵头 县教体、县规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将健身设施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年度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

5.开展2次督查

6.将教体局2022年制定的健身器材试行管理办法上升为部门联合发文或政府层面规范性文件

5-11月

12月

县教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建设步道2公里。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

7.出台城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8.将步道建设纳入县城建设规划

9.将今年建设任务标注在智慧体育平台中的地图上

 

3月

6月

2月底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规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设2个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

1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10.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第二批)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

11.出台贯彻《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落实措施。

12.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在城区共建2个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

13.报送1个体育公园或百姓健身房典型案例。

14.出台健身房管理办法

4月

 

5月

 

10月

 

11月

9月

 

县教体局牵头,县自规局、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阳县城区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基本建成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停车设施供给明显增加,“停车难”问题明显缓解。2023年,我县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2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750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编制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突出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重点,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停车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力度。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原则不低于1:1.1,新建配建停车泊位350个以上;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在公交枢纽站点,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2.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位150个以上。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区广场、车站、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操场及人防工程等空间,改建扩建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3.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统筹城区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扩大容量、释放存量,将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盘活共享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4.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区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新增停车泊位500个以上。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1.加强智慧停车管理。运用省级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诱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2.建立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区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停车设施管理的监管力度,引导居民规范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的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加强城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零星空闲储备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举措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

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原则不低于1:1.1新建配建停车泊位350个以上。

2023年年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在公交枢纽站点,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1.编制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公交枢纽站点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区域公共停车泊位。

2023年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新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2023年底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新增改建扩建停车位。

改建扩建停车位150个以上。

2023年底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区广场、车站、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操场及人防工程等空间新增停车泊位。

改建扩建停车位100个以上。

2023年底

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 “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扩大容量、释放存量,将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错时开放”便民停车政策,盘活共享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动态调整

县文明办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

6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新增停车泊位500个。

动态调整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加强城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长期坚持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的充电设施建设。

城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长期坚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

9

规范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根据实地情况,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长期坚持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

10

加强便民设施建设。

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长期坚持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用地保障,充分开发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

①将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城市停车设施项目有地需求。

②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零星空闲储备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

③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

④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

持续推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加强资金支持。

①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

②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③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持续推进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优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监管。

①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

②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

③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长期坚持

县发改委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阳县放心家政行动2023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80人次以上,其中岗前培训380人,回炉培训170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80 人; 争取新增“一人一证一码”380人,争创 1名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推进举措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梳理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及现有政策,科学制定2023 年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强化项目调度。分级实施“周巡查、月调度”推进问效机制,放心家政工作专班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培训单位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培训单位,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

(三)加强依法行政。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组织年度验收。持续推进“一人一证一码”,积极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申报工作,对放心家政培训单位开展了家政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五)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五进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形成覆盖广、时效快、触面深的立体式宣传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关注、支持放心家政行动的社会氛围,让放心家政行动深入人心、温暖人心。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省级奖补。积极指导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进行星级评定申报,争取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政策支持。

(二)落实市级奖补。遴选争创省级优秀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职业技能培训、“回炉”培训、“一人一证一码”等予以支持。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80人次以上,其中岗前培训380人,回炉培训1700人次。

县人社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工会、县妇联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县科技经信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健全标准体系,2023 年基本建立。

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县科技经信局。

7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县科技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水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阳县文明菜市行动 2023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 年,完成 6个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其中,城区菜市 2个(蓉西菜市场、龙子口菜市),乡镇菜市4 个(陵阳镇农贸市场、木镇镇农贸市场、丁桥镇农贸市场、乔木乡农贸市场)。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县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科技经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部门协作。强化各地主体责任,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梳理信息台账。各地重新摸排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 2023 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 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实施“周巡查、月调度”推进问效机制。县文明菜市工作专班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菜市进行暗访。 开展检查监督,对各地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将在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2023 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奖补资金。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 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公交视频等多种形 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一)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市关于文明菜市新建、改造方面专项资金支持,全面完成文明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任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根据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 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 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 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科技经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 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 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科技经信局、市场开办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 加密保洁频次。

县卫健委、科技经信局、市场开办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市场开办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科技经信局、市场开办者按职责分工负责。


青阳县2023年菜市拟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推进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整治改造类型

整治改造计划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青阳县蓉西农贸市场

蓉城镇园林路35号

拆除重建

2023年6月底

县建投集团

2

青阳县龙子口蔬菜市场

蓉城镇顺河路

整治改造

2023年6月底

县行政执法局

3

木镇镇农贸市场

木镇芜湖路

整治改造

2023年6月底

木镇镇政府

4

丁桥镇农贸市场

丁桥街道

整治改造

2023年6月底

丁桥镇政府

5

乔木乡农贸市场

乔木乡集镇区

整治改造

2023年6月底

乔木乡政府

6

陵阳镇农贸市场

陵阳镇集镇区

拆除重建

2023年9月底

陵阳镇政府

 


青阳县老有所学行动2023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老年大学新增学习人数1.34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74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35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2023年,全县老年大学新增学习人数0.41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08万人(不含线上学习0.2万人)。新增村级老年学校(教学点)13所。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

二、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扩容增量。

1. 改建一批。坚持重心下移,以县老年大学为骨干,服务链条继续向基层延伸,整合现有办公用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敬老院等资源联合办学,改扩建村级老年学校(教学点)13所。

2. 扩容一批。对照建设标准,进一步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提升县、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

3. 新设一批。2023年底前,利用现有设施资源举办老年学校,鼓励县科技馆、县图书馆等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4. 网办一批。依托党员电教、终身学习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老年远程教育。发挥县级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到2025年,全县已建成及新建的老年大学(学校)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覆盖率达100%。

(二)丰富内涵,提质增效。

1.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青阳县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教学队伍。调整更新全县老年教育师资库,并在区域内实现共建共享共用。依托县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开展老年教育师资培训。评选认定一批老有所学行动先进典型和案例。鼓励县老年大学通过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地区老年学校提供支持。

2. 加强教学资源建设。认真落实全省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开发建设一批体现青阳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县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3. 推进智慧教学。依托安徽开放大学,我县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并辐射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基层为重点,组织老年人常态化开展线上注册学习。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支持建立学习团队、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

4. 深化办学水平。统一规范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名称。持续推进“银辉”微课堂活动,全年组织授课不低于10场次。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组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点面结合,推动提升基层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评选县级老年示范学校(大学)13所,并推荐参加市级老年示范大学(学校)的评选。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改建的公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大学,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国资委、税务、人行池州分行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对社会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的给予支持。

(三)强化师资保障。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