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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改革委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阳县“惠民菜篮子”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08:49】  【来源:无】  【阅读次数:551次】  【 关 闭 】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根据我县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全县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设立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平价销售专区(柜),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1. 工作目标

    2022年我县建设“惠民菜篮子”门店不少于1家,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我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惠民菜篮子”名称统一为“惠民菜篮子”门店。“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在平价销售专区(柜)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使用含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公布平价销售品种。“惠民菜篮子”门店名称、运行时间等,要对外公开。

    (二)加强价格监测。“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按要求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形成全县同品种同规格市场价格,并反馈至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公布的市场均价。加强“惠民菜篮子”信息化建设,及时精准掌握“惠民菜篮子”门店平价销售的具体品种、数量、价格、优惠金额等。

    (三)增加运行天数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统一启动全县“惠民菜篮子”运行,全县统一运行总天数不少于60天。

    (四)落实惠民要求。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15%以上;猪肉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门店加推“一元菜”等低价菜。惠民销售的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便于识别。门店要及时补货、补柜,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符合质量要求。

    (五)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自愿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商超,按规定签订协议,发给相关标识,指导履行社会责任。对未按规定经营的,及时取消“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资格。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惠民菜篮子”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惠民菜篮子”建设,规范“惠民菜篮子”运行。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评价机制,完善保障“惠民菜篮子”运行配套政策,推进“惠民菜篮子”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营产生的相关差价损失给予必要的政府补贴,并按规定在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