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编辑日期:2017-05-10 04:43】  【来源:青阳政府网】  【阅读次数:1342次】  【 关 闭 】
 

(记者 徐朝虎)5月2日,我县接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我县庙前镇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私自焚烧垃圾的问题。随即我县迅速行动,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及时整改到位。


据了解,在接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委、县文明办、县美丽办、县信访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到庙前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庙前镇行政区划面积58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43个自然村,现有垃圾池232个、垃圾中转站1座、配备环卫工人83名,垃圾运输车辆2辆,因其中一辆垃圾运输车辆损坏不能使用,正在通过县招标中心进行招标购置。确实存在部分垃圾池垃圾溢出未及时清运,且部分垃圾池存在焚烧痕迹。


目前庙前镇在现有2辆垃圾运输车保持正常清运基础上,再增加1辆清运车,运输车辆每日进行两次垃圾清运,上午4-5点清理一次,下午5点重点区域再清理一次。同时安排镇村干部每日巡查,督促垃圾清运企业日产日清,杜绝环卫工人私自焚烧垃圾,受到了城乡居民的普遍一致好评。5月5日,县政府又印发了《青阳县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暗访力度,确保“户清扫、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落到实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管护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