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将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灵秀青阳 发布时间: 2026-08-11 15:33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县有关单位:

  鉴于当前台风“白海豚”对我县主要影响基本结束,根据《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8月11日9时起将全县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

  当前我县仍处于防汛防台风关键期,后期可能受“白海豚”残留云系影响仍有降雨过程,当前部分水库、河道水位较高,山体土壤含水量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突出,请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压紧压实防汛责任,高效运行“1311”应急指挥体系和“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严防地质灾害滞后性风险。强化高水位河道堤防、超汛限水位水库堤坝巡查防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转移安置人员管理和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代)

2026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