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朱 鸿同志: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晁 新同志: 分管经济、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程 军同志: 分管农业和农村、组织、社区建设、统战、工商联、对台、党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县委常委周建国同志:
负责县政府所分管的工作。
县委常委章文静同志:
负责思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县委常委陈双奇同志: 负责县政府所分管的工作,分管科协、残联工作,联系武装工作。
县委常委万 水同志: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发展环境建设工作。
县委常委杨晓兵同志: 负责县委办公室、档案、党史、保密、县委政研室工作,联系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县委常委江晓利同志: 负责政法、信访、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县委常委杨惠亮同志: 负责县政府所分管的工作。
县委常委范仁平同志: 负责县政府所分管的工作。
县委常委周启富同志: 负责武装工作。
县委常委江龙珠同志: 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县直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