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
申 报 条 件
单位或个人申请(收看不到有线电视)
申 报 材 料
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
办 事 程 序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县市广电局审核; 3、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3个工作日
法 定 :1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1、地面接收设施单位的管理费800元/年; 2、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800元/年座; 3、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320元/年座; 4、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的个人100元/年座;
优 惠 :无
依 据
事 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
收 费 :皖价费字[1996]336号 皖价费字[2002]186号
表 格 下 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