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申 报 条 件
企业法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 报 材 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
   还应提交国务院批准的文件。
办 事 程 序
  1、企业申请
  2、登记机关审查、受理、核准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5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不收费
  优 惠 :无
依 据
  事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收 费 :无
表 格 下 载
  无



事项名称: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分公司登记
申 报 条 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条件。
申 报 材 料
  公司设立: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
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 7、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文件;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分公司的设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 事 程 序
  1、企业申请
  2、登记机关审查、受理、核准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3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注册资本的0.8‰;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变更费8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设立标准收取)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240元、变更费80元。
  优 惠 :优惠50%, 实收50%
依 据
  事 项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收 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表 格 下 载
  无



事项名称: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及分支机构登记
申 报 条 件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申 报 材 料
  设立: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出资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出资人为集体企业的提交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住所证明; 9、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变更: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销登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办 事 程 序
  1、申请
  2、审查
  3、受理
  4、决定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3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注册资本的0. 8‰;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变更费8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设立标准收取)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240元、变更费80元。
  优 惠 :优惠50%, 实收50%
依 据
  事 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收 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号
表 格 下 载
  无



事项名称:合伙企业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
申 报 条 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申 报 材 料
  设立: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变更:1、《合伙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委托书; 4、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销: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工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办 事 程 序
  1、申请
  2、审查
  3、受理
  4、决定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3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登记费240元,变更费80元。
  优 惠 :
依 据
  事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收 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号
表 格 下 载
  无



事项名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 报 条 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条件;
  5、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 报 材 料
  设立: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注销:
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3、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 事 程 序
  1、申请
  2、审查
  3、受理
  4、决定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3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登记费240元,变更费80元。
  优 惠 :
依 据
  事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收 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1999]1707号
表 格 下 载
  无



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
申 报 条 件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申 报 材 料
  设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场所变更的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 3、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 事 程 序
  1、申请
  2、审查
  3、受理
  4、决定
审 批 时 限
  承 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
  法 定 :30个工作日
收 费 标 准
  规 定 :登记费20元,变更登记费10元
  优 惠 :
依 据
  事 项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收 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计物价       [1993]174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2号[1999]1707号
表 格 下 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