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晁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
包明友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陈双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张庆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杨晓兵同志任县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
江晓利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卢平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朱鸿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职务;
包明友同志不再担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姚朝勇同志不再担任县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汪木森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
200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