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行动方案
发表日期:2006年12月05日   阅读次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必将影响未来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关爱女孩行动,认真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孕情监测,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上保持正常,但也存在着阶段性偏高的问题。为确保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保持正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预防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确保持续正常。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有效防范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到20lO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无“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正常。

    到2015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永续平衡。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

    (二)规范管理,依法惩处。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转变落后的生育观念,从根本上预防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行动措施

    (一)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严格掌握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和防范发生“两非”问题;组织开展惩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案件;完善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强化育龄夫妇的避孕指导和孕情检查工作,对政策内怀孕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严格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经常性的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三)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同等优先的利益导向机制。深入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不断完善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责任,优先帮助和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实施扶贫项目,积极为计划生育女儿户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帮助女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中考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县内重点高中,缩小男女孩受教育的差距;努力为患病农村女孩及时就医创造条件,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在实施新型农村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独女领证户女孩的合作医疗基金可由乡镇财政承担。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积极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切实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社会观念,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发展创造好的社会环境。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县级主要媒体要定期刊发、播发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有关部门在车站、码头、集市等人群聚集和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要积极组织开展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

    五、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口和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培养和推荐女干部工作。

    县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活动。

    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县教育部门:在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女孩贫困生,特别是独女贫困生为“两免一补”对象;在中考中,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孩和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家庭的两个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县内重点高中。

    县民政部门:在安排城乡低保对象和发放救灾救济款时,对独女困难户和计划生育两女结扎困难户予以倾斜和优先考虑。

    县财政部门:积极调整预算,筹措资金,足额发放《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积极兑现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户的奖励资金(每户1000元)。

    县劳动社保部门:在安排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再就业时,优先推荐女性对象;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门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劳动权益。

    县科技、水务、农业、工商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积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并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度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县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县人事部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参与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制。

    县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部门: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群众性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 围。在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时,优先考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

    六、保障措施

    (一)各级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订计划,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人口和计生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保证实施行动方案的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

    (二)县人民政府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惩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人 民政府每年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时,要将本辖区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进展情况列为重要内容。县人口和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田万成 鲍炜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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