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6年12月02日   阅读次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以及变化趋势。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反映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准确的投资统计数据是科学制订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的决策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投资统计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监测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支持与协调,进一步规范投资统计行为,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建立完善的动态投资跟踪监测数据库与年度投资台帐。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要认真开展一次清理核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的投资项目分别建档立卡,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台帐资料对投资进度实绩进行逐月填卡登记,汇总录入计算机,建立动态投资跟踪监测数据库,并运用计算机进行跟踪监测和管理,以便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县发改委和统计局要依据数据库监测汇总结果及台帐汇总,与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核对评估,切实做到投资统计不重不漏,客观真实。

    三、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原始基层报表要严格审核,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并经统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统计局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与检查,重点检查核对项目实现进度与上报数据的一致性,坚决制止漏报、瞒报、拒报、退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要支持和保障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四、加强分析评价,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

    要将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衡量和评估招商引资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县发改委和统计局每季度要根据投资项目数据库和投资台帐对全县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及时进行开发汇总整理,及时发布投资进度、规模结构等方面的信息,为县域经济决策和管理及时提供可靠依据。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田万成 鲍炜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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