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力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
发表日期:2008年12月12日   阅读次数:  【字体: 】    【双击滚屏

   
 
    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下移依法行政工作重心,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工作中,首先建立乡镇法制联络员制度,在全县11个乡镇配备了14名专(兼)职法制人员,切实加强乡镇法制队伍建设。并确定庙前、丁桥、杨田3个镇为县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通过联系点建设,着力解决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渠道、新思路,推动全县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 同时,结合乡镇人民政府职权,县法制办对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公布“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提高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另外,县政府还出台了《青阳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细化为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分值折合后计入“三项建设”管理考核分值。
 

(信息提供:县政府法制办 李必胜)     


  

 
责任编辑: 鲍 炜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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