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省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文件下发后,青阳县迅速行动,立即出台《青阳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青办秘〔2020〕67号)。实施方案分别从总体要求、时间安排、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青阳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从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分制定方案、全面整改、督促检查阶段、总结报告四个阶段进行。
三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对照督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对账销号抓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作用,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 细化整改任务、成立整改专班,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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