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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防汛减灾】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 文号: 1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10
废止日期:
【防汛减灾】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14:42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5个主要水情监测站点中4个已超警戒水位、2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其中1座溢洪)。据预测,我县近期仍将维持强降雨天气,全县防汛救灾工作已到紧要关头。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县防指决定自7月7日18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巡堤查险、救援救助工作。坚持24 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要加强会商,及时做出相应工作部署。要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将有关情况上报县防办。要及时派出督察组、工作组赴一线督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要按规定加强防汛查险,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等工作。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各地要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提前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安全。

特此通知。



青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