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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阳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废止日期:
关于县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30 09:01 来源: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阳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江华、吴学文、翟云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提案,县城市管理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聚集到县城小区,为此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对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小区建设,提高城市品质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根据《青阳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发(2017)20号)我局仅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其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他情况应由原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管需要立案查处的应由监管单位负责调查和移交。

二、我局在对小区管理中也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配合原房管局、物业公司对中天鑫城小区、帝景国际小区私自开门的进行了封堵;对中天花园小区、对豪城国际广场乱堆放进行了清理;对河滨花园小区乱搭建进行了拆除;对翰林苑小区地下车库违建、私自开挖地下室进行了立案查处……具体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监管部门需要联合执法的积极配合,将相关业主的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对小区沿街、沿路的加强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制止;三是对开放小区内乱搭建、乱堆放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小区的管理,进一步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对其移交的案件及时办理,对需要现场处置的及时处置;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力度,对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监管部门认定违法的加大处罚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田海军       联系电话:0566-3305163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