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给县长信箱来信,建议我县借鉴池州市的做法,设立拆除点安排专业人员帮助车主拆除摩托车和电动车加装的雨篷。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义来同志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我县开展拆除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蓬(伞)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6月份为宣传发动和自拆阶段,旨在通过舆论引导、教育、劝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篷(伞)集中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7月份开始为集中整治阶段,届时以路面管理为主战场,在城区设置2个拆除点,安排专业拆除人员现场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篷(伞);对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篷(伞)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当场恢复原状;对电动车予以协助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篷(伞);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违法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篷(伞);严禁销售不合格的二轮电动车和三、四轮电动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566-5020952
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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