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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长信箱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整改的建议

来信人:陶*** 来信时间:2020-06-01 11:40 受理状态:已办结 问题类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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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的整改行动正在进行,这是好事,有利于群众出行安全同时也改善了市容市貌,但是摩托车和电动车主因自身因素可能对自行拆除雨篷的意愿不高,目前池州市已在市区设立免费助拆点,帮助市民拆除,因此建议青阳县能否借鉴池州市的做法在县城设立拆除点,安排专业人员帮助车主拆除。

回复时间:2020-06-03 10:38回复单位:青阳县公安局回复

您给县长信箱来信,建议我县借鉴池州市的做法,设立拆除点安排专业人员帮助车主拆除摩托车和电动车加装的雨篷。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义来同志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我县开展拆除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蓬(伞)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6月份为宣传发动和自拆阶段,旨在通过舆论引导、教育、劝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篷(伞)集中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7月份开始为集中整治阶段,届时以路面管理为主战场,在城区设置2个拆除点,安排专业拆除人员现场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篷(伞);对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篷(伞)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当场恢复原状;对电动车予以协助拆除违法加装的遮阳篷(伞);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违法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篷(伞);严禁销售不合格的二轮电动车和三、四轮电动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566-5020952


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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