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政务信息 / 民生工程 / 政策措施
青阳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3 15:02】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301次】  【 关 闭 】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要求,结合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青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民生工程考核任务为2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处规模水厂自动化建设,5处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

二、实施内容

安徽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20年省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我县2020年下达省级以上资金231万元。对现有标准偏低、规模偏小、水质不达标的农村水厂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完善供水工程水质净化设备、消毒设施配备,建设规模水厂设立水质化验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竹阳水厂改建工程、杜村水厂管网延伸改造工程(杜村乡河东村),新建水质化验室5处,建设地点分别为木镇水厂、杜村水厂、庙前水厂、酉华水厂及五溪水厂,新建规模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6处,建设地点分别为乔木水厂、丁桥水厂、陵阳水厂、杜村水厂、杨田水厂、康乐供水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农水局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内容。委托测量单位对管网进行测量,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由池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竹阳水厂改扩建工程由木镇镇人民政府代建,建设单位为木镇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所需管材、设备等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质量;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必须依据经审批的设计方案,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工程实施,按照控制时间节点,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实施完工后,按要求进行末梢水检测。

(三)及时开展工程验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及时整理材料,并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四、工程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卫健委要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相关乡镇配合相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原则,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生态环境等单位要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三)严格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压实压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查审批,有序组织实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工程按时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完善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相关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夯实工程管护基础。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设,促进农饮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五)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县农水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严格实施考核,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考核评价等挂钩。

五、项目公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适时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受益村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相关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